文旅特色小鎮的類型及模式
來源:飆馬原創 作者:飆馬原創 時間:2019-04-25
文旅特色小鎮的類型及模式
文旅特色小鎮顧名思義,是以文旅產業植入為特色的小鎮,根據文旅產業在小鎮當中的地位不同,可將文旅特色小鎮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旅游驅動型。旅游產業占主導地位,在資源方面有獨特性和吸引力,其他產業發展不充分,烏鎮和古北水鎮是典型代表,需要以全域化的理念打造,實現從景點旅游到全域旅游。
第二,雙產業型。即旅游產業和特色產業疊加融合,旅游功能比較完善,屬于復合型特色小鎮,以影視和旅游為主導的橫店影視城是典型代表,該類型需要充分發掘和放大主題特色,拓展要素,延伸功能。
第三,旅游從屬型。即鮮明的特色產業基礎,旅游產業為從屬產業,旅游功能相對薄弱,屬于生產型特色小鎮,目前的基金小鎮、襪業小鎮等都屬于該類型,需要利用已有經濟基礎,推進城旅共融、主客共享。
不過,無論是哪種類型的特色小鎮,打造的前提就是要確定盈利模式,計算投入產出,避免出現爛尾或死城項目。不同的區位、市場、本底和操盤人影響了小鎮的基因,決定了小鎮的盈利模式,在此總結了四類盈利模式。
第一,景區型。以景區模式運營,除門票收入外,住宿、餐飲、購物等業態收入也是主要盈利來源,烏鎮、古北水鎮、郁孤臺小鎮等是典型代表,模式相對清晰,主要是由旅游運營功底深厚的人操盤。
第二,地產型。主要以地產銷售和后期的物業經營為主要盈利點,如綠城的農業小鎮等,更多的是由地產商或地產主導的投資商操盤。
第三,功能型。主要依托主題功能拓展經營形成相關盈利,如集散小鎮彝人古鎮、美食小鎮袁家村、民宿小鎮莫干山等,地域功能特色鮮明。
第四,產業型。自身能夠依托優勢產業形成產業盈利鏈條,同時與旅游結合實現盈利,如我參與的景德鎮的陶瓷小鎮項目等,靠把陶瓷產業鏈引入旅游,游客能夠參與到陶瓷制作全鏈體驗過程實現盈利。
但是,文旅特色小鎮的落地需要靠多方面的創新支撐。首先,政府機制靈活創新。國家出臺了多項政策推動特色小鎮的發展,但是具體的貫徹執行還需靈活的機制保障,如嚴格監督、簡化流程、聯合辦公、持續引導等,提升落地效率。
其次,企業經營迭代創新。文旅產品的生命周期一般是三到四年,因此文旅特色小鎮的運營需要隨著市場變化不斷升級,與時俱進,不斷研發適應市場消費需求的產品,從而使小鎮保持長久的生命力。
最后,政企合作創新。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在特色小鎮開發中都關注投資回報,但二者存在博弈,政府更多關注民生、稅收、就業等綜合回報,而企業關注的是如何活下去從而實現更多盈利,因此政企需要在PPP模式上進行探索創新,尋求平衡,達到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