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了味兒的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自2014年興起到現在,剛好到了一個關鍵的轉折節點,之所以把過去一段時間稱為特色小鎮的野蠻生長期,這是因為這一時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首先,房地產化問題較為明顯,因為在行業利潤率普遍下降的今天,房企都在探索多元化的發展道路,相對來講,“特色小鎮”開發與房地產有著密切的關聯。在市場上迷茫的地產商們都在尋找一條合適途徑突破特色小鎮建設,一時間,特色小鎮變得炙手可熱。
然而在這一風口的推動之下,雖然小鎮的建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也有不少開發商打著特色小鎮建設的名義圈地。本應以產業發展為主的小鎮,最終建設出大量的住宅,做出來的是“假小鎮、真地產”。
其次的問題是過于追求高大上。當下的特色小鎮風潮中,有這樣一種趨勢,就是大家都在求新、求高大上,主導產業很多都是以虛擬經濟、機器人等新產業為主,但是其實很多地方并沒有這樣的產業基礎,一味求時尚、求新穎、求高端,很容易讓特色小鎮概念化、虛無化。
第三就是沒有產業。特色小鎮最終的落腳點和根基還是產業集聚。現在的特色小鎮都在強調環境、文化、旅游等等,而忽視了產業和特色。比如很多旅游小鎮,真正形成的其實是消費集聚,集聚不了特色產業,而這些所謂的特色小鎮其實就是度假小鎮,還到不了特色小鎮的層面。另外,有些小鎮把原本的產業基礎進行簡單升級,將類似于勞動密集型的產業裝到小鎮的概念里,這種嫁接形式強調了產業,但缺乏特色,最終的成品缺乏競爭力和吸引力。
二、國家四部委緊急發文糾錯。
1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從嚴控制特色小鎮房地產開發。
針對目前特色小鎮定位不準、盲目發展等情況,《意見》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裝,不能盲目把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
《意見》還強調了嚴控房地產化傾向,要求各地區要綜合考慮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規模,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合理確定住宅用地比例,并結合所在市縣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確定供應時序。適度提高產業及商業用地比例,鼓勵優先發展產業。
這一意見的出臺,可以說抓住了目前特色小鎮建設的本質。
特色小鎮,“特色”是魂。在住建部要求推薦的所有特色小鎮必須滿足的六項條件中,特色和產業需求是先決條件。這就決定了,特色小鎮發展的核心不在于房地產的開發,而在于產業的運營。無論是做文旅小鎮、還是做產業小鎮,其最終指向的都是產城融合這一發展模式,而非單純的房地產建設。在建設過程中,特色小鎮能夠拉動區域經濟的發展、解決就業問題,同時疏解大城市的城市功能。
部分開發商的圈地建房行為不但讓國家未能實現發展特色小鎮的初衷,同時也為本就庫存量巨大的三、四線城市平添了大量住宅庫存。須知道,特色小鎮的發展一旦房地產化,反而會拉高土地成本,特色產業難以發展,最后會演變為房產泡沫。
三、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特色小鎮。
四部委聯合發文,無疑能發揮制約作用,但也不是沒有漏洞可鉆。目前,由于不少房地產項目并非以住宅地產的名義開發,“合理確定住宅用地比例”未必能限制房地產開發。更關鍵的是,如果由小鎮方面對產業進行把關,不排除在利益誘惑下,對混入其他產業中的房地產睜只眼閉只眼。
除了“住宅用地比例”、“產業重點把關”外,還應充分公開相關信息。每個建設特色小鎮的地方,應該詳細公開規劃信息、招商信息、產業信息、運營信息等,以便社會監督。同時,要把好特色小鎮評選關,只有嚴把初選、復核關,才能把“地產小鎮”擋在門外。此外,為防止通過審核的特色小鎮“變味”,還要完善退出機制,一旦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應及時取消特色小鎮稱號。
結語:特色小鎮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大戰略、大創新,是影響長遠的發展理念和政策導向。建設特色小鎮必須因地制宜地明確不同的培育重點和方向,根據不同的情況科學確定特色小鎮發展重點。尤為重要的是,特色小鎮應當傳承重塑小鎮文化,文化是特色小鎮的“內核”,對歷史文化豐厚的小鎮,應注重保護歷史、傳統文化,做好傳承、挖掘文化,形成小鎮的文化認同。只有這樣,特色小鎮才不會失去特色,才不會淪為“地產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