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涌現出一批特色鮮明、 要素集聚、宜居宜業、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但在推進過程中,也出現了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 省發改委等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保持小鎮宜居尺度,不盲目蓋高樓,不盲目拆老街區,下細致功夫打造小鎮特色空間形態。增強生活服務功能,不斷完善醫療、教育和休閑設施,著力實現“公共服務不出小鎮”。注重挖掘小鎮文化內涵,尊重小鎮現有生產生活方式,形成“人無我有”的小鎮特色文化。
江蘇省將統一實行寬進嚴定、動態淘汰的創建達標制度,取消一次性命名制,避免各地區只管前期申報、不管后期發展。同時,還要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各地區要科學論證企業創建特色小鎮規劃,對產業內容、盈利模式和后期運營方案重點把關,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嚴禁以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名義破壞生態,嚴格保護自然保護區、文化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地質公園等區域,嚴禁挖山填湖、破壞山水田園。嚴把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產業準入關,防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產業。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小鎮,堅決從現有省級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創建名單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