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大小,開發商至少在一點上是絕對一致的,那就是:項目開發首先要確定項目的定位。因為項目定位是項目開發的靈魂,是綱。它決定著項目規劃設計的方向和原則,決定著項目推廣的策略和步驟,決定著項目面世的價格和走勢,決定著項目物業管理的標準。
也就是說,它決定著做什么、怎么做、賣給誰、怎么賣、賣多少。它是關乎項目成敗的根本因素。既然項目的定位如此重要,其基礎——市場調研就顯得更是“如此如此重要”了。
首先,明確市場調研的概念。市場調研包括兩大基本部分:市場調查和數據分析、處理。
其次,明確市場調研的目的。市場調研的目的,一是求證地塊研究時的開發思路是否正確,二是發現地塊研究時未發現的顯性和隱性需求。
通過地塊研究,我們可以基本了解地塊的價值所在,并提出關乎項目成敗的開發思路。要確認開發思路正確與否,就必須通過市場調研在現實中求證。
一個項目有三大基本屬性:地塊價值、開發平臺以及市場。其中地塊價值又與市場密不可分,脫離市場來討論地塊價值是毫無意義的。
做地塊研究時,相關聯的市場只是表面的,或者說是更宏觀的,而購房者的需求卻非常復雜。如對產品的需求就涉及戶型、風格、景觀、配套設施等;對地段的要求則既要生活方便,又要屏蔽污染、喧囂;對情感的需求則是既要有私密性又要浪漫、有情調的環境;
對價格則是既要買得便宜又想增值最快······這些隱性的與個人內心世界緊密相連的需求信息,又怎么可能僅僅通過表面的反映去把握呢?關鍵是,當市場由買方主導后,買家的選擇余地大,眼光更加挑剔,不適合買家需求的房子,他們憑什么要選擇?
簡而言之,市場調研最終的成果必須能夠充分地詮釋項目所處市場的具體情況,為項目定位提供充分的科學依據。
要完整詮釋一個區域的市場,需要回答四個基本問題:怎樣的需求?怎樣的供應?怎樣的供求關系?怎樣的競爭態勢?
要回答上述四個問題,首先要明確需求和供應這兩個基本問題。
一、需求
需求包括需求潛力和需求特征。像這些專業性結論通常是無法直接獲取的,必須先明確相關的因素變量,再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相應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進而得出所需的數據或者結論。
需求潛力的因素變量包括人口結構、收入水平、消費觀念、投資意識及相應的未來變化趨勢等。
同樣,一個區域需求特征的因素變量包括地域分布、家庭結構、職業、收入水平、文化風俗、消費觀念、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等。
明確了因素變量,再通過實地調查、抽樣訪談、業內交流等渠道來獲取相應的資料數據,就可以得出比較可信的消費者需求。
二、供應
供應包括供應結構和供應特征。
供應結構指的是各種層次的產品供應量比例。通過實地踩盤和政府相關統計部門可以獲取相應的資料數據。
供應特征指的是各層次產品的質素,包括項目規模、產品價格、風格、配套、戶型、容積率、綠化率、覆蓋率等。相應的資料數據主要通過踩盤獲取。
明確了需求和供應這兩大基本問題,就可以以此來分析供求關系和競爭態勢。
需要強調的是,對供求關系和競爭態勢作籠統的分析沒有多大意義,科學的做法應該是分區域、分層次地進行分析。
分區域是指各個區域的供求狀況不僅要進行統一的分析,更要作相對獨立的分析。房地產很強的地域性,決定了各個區域的市場間不僅具有客戶的流動,更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
分層次是指各個層次的市場具有很強的差異性,不能一概而論。依據是房地產這種商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不同客戶的需求特征迥異,致使客戶所需要的產品有很顯著的差別。加上資金需求量大,導致客戶所能買得起的產品也具有很明顯的層次性。
可見,不同區域、不同層次的供求關系,競爭態勢是不同的。例如,一個城市整體商品房供應量相對該城市的需求潛力明顯過大(注意:僅僅是量上的比較),但是產品嚴重集中于低端、中高端,而高端產品供應明顯不足。這時對該城市商品房市場供求關系籠統地作出“供過于求”的結論,顯然是不合理,也是沒有意義的,正確的評價應該是“結構性不平衡”。
因此,對市場調研的內容和具體歸類有更清晰的了解以后,才能對下一步的行動做出更準確的指導,以及對項目開發提供充分科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