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在開發商資金鏈上的緊箍咒,有越來越緊的趨勢。
據媒體8月9日報道,包括興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部分銀行已將房企的開發貸周期由2年期的中期貸款改為一年內,甚至半年期的短期貸款。
分析人士表示,之所以如此為之,原因在于擔心高房價高地價所產生的系統性風險。
而媒體調查中揭示的更為讓人憂慮的一點是,開發商已經把資金杠桿用至極限:“
基本只需準備10%的土地款,剩下的資金可以以夾層融資的方式獲取”,甚至連買地保證金都可以通過融資支付。
盡管監管層已經開始憂慮,但媒體在采訪中發現,開發商普遍較為樂觀,覺得銷售回款足以支撐融資成本,資金壓力尚未體現。
銀行信貸政策收緊成趨勢
所謂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于住房、商業用房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項目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含三年)。
記者了解到,目前降低開發貸年限尚屬于個別銀行的行為,包括農業銀行、中信銀行都表示,尚為聽說該政策。
有銀行人士表示,如果住宅項目開發周期一般為2年,開發貸款的周期如果低于建設周期,意味著房子還沒銷售,就要面臨歸還貸款的壓力。
另有開發商表示,上海住宅項目,是要求結構封頂之后才能出售,項目在取得四證之后,銀行才會發放開發貸款。項目從四證齊全之后,到竣工會需要1-2年,進入預售,此時開發商會有銷售回款,來償還開發貸款。
但是各個地方預售政策不同,比如杭州,建筑出地面就可以銷售,但是預售房子前需要歸還貸款,開發商會選擇歸還一批,出售一批,實則不需要全部歸還。該開發商表示,開發貸款一般不會低于2年,如果到期還不出,銀行也會允許續期。縮短開發貸款并不會有太大影響。
可以預見的是,銀行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政策的確有收緊的態勢。
8月初媒體獨家獲悉,部分銀行要求對加強前端融資管理,對全國前20名的房企,融資比例不超過土地成本的60%,其他房企則不超過50%,原則上不介入2015年三季度以后拿地且土地成本過高的項目。同時,文件要求嚴格控制商辦項目的信貸發放。
此前,證監會收緊房地產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企業再融資募集資金不鼓勵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需詳細披露募集資金的實際投向等政策。
開發商自有資金低至10%,保證金都不是自己的
實際上,在媒體的報道中透露的更值得注意的信息是,地產商開發投入的自有資金已經越來越少,甚至低到只有10%,
報道稱,在房企拿地過程中,目前甚至還出現一些資金方式“創新”。一位近期在上海頻頻參與拿地的開發商告訴記者,現在一線城市拿地,基本只需準備10%的土地款,剩下的資金可以以夾層融資的方式獲取。“不少金融機構競相上門來提供貸款,但會設置一定額度。超過授信額度,就以股權的形式放貸,未來銷售利潤與他們分成。”目前,市場上已經出現多個機構,專門為開發商提供拍地保證金甚至首付金。
部分地方政府也開始對房企發出收緊政策信號。隸屬于國土資源部的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近期發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全國主要城市地價監測報告》指出,今年二季度,熱點城市政策開始由寬松轉向收縮。南京、合肥、中山出臺調控意見穩定房價地價,蘇州出臺“蘇十條”、嚴審個人住房信貸、實行土地拍賣最高限價制度,天津收緊公積金貸款政策。
在資金供給端,一些地方政府開始提高二三套房首付,并限制購房貸款,以減緩房企銷售回款,減少向開發商“供血”。7月1日,合肥樓市新政正式實施,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為40%,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均為60%,且停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有開發商向媒體表示,開發貸款屬于成本最低,是開發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如果開發貸款申請難度加大,無疑增加房企的資金成本。即使企業尋求信托、基金等其他融資渠道,也會面臨水漲船高的資金成本。收縮貸款,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由于去年以來,開發企業銷售較好,資金回籠充裕,短期內,房企資金壓力尚未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