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是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的重要結合點,也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平臺。近年來,在全國各地各部門的積極推進之下,我國掀起了一波特色小鎮建設熱潮。但也有一些地方,在刻意模仿之下,出現了同質化、產業功能弱、持續能力差等問題;有些地區甚至存在政府債務風險加劇和房地產化的苗頭。
為從根本上約束錯用特色小鎮概念甚至觸碰耕地或生態紅線的行為,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準確理解特色小鎮概念,以微型產業集聚區為空間單元進行培育發展,不得將行政建制鎮和傳統產業園區命名為特色小鎮,更要嚴控特色小鎮房地產化傾向,力促特色小鎮持續健康發展。
精品特色小鎮涌現
近年來,各地特色小鎮建設取得了不俗成績,涌現出一批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精品特色小鎮。
在江蘇蘇州,從春秋時期的“繡衣而豹裘者”,到宋朝蘇繡的鼎盛繁榮,再到如今的傳承發揚,蘇繡藝術一直熠熠生輝,蘇繡已儼然成為蘇州的一張文化名片。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蘇繡,已成為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蘇繡小鎮的核心產業。
經過近年來的不斷發展,這個占地 3.82 平方公里蘇繡小鎮,已經走出了一條聚力創新的新路子。如今的蘇繡小鎮,已培育出了2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2位國家級非遺(蘇繡)傳承人、14位省級工藝美術大師、1位省級非遺傳承人、8位省級工藝美術名人和79名高級工藝美術師。并擁有400余家繡莊、工作室和入駐120家企業,吸納就業近1萬人,完成特色產業投資7億元,年繳納稅收0.7億元,年接待游客人數100萬人次。
再如作為旅游業后起之秀的山西省,近年來通過充分利用鄉村旅游資源,開發了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建成了一批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和休閑觀光農業示范點。陽泉市郊區平坦鎮桃林溝村就是其中之一。
近年來,平坦鎮桃林溝村積極推進“經濟建設創強村,環境建設創靚村、新農村建設創優村、特色旅游創名村”的四創戰略。在入選美麗鄉村標準化試點后,相繼建起了悅洋水世界、跑馬場、游樂場等游樂場所,推出了桃花節、采摘節、星空音樂節等節慶活動,全力打造休閑鄉村旅游品牌。
陽泉市郊區平坦鎮桃林溝村負責人告訴筆者:“目前,我們已經實現了年接待游客20萬人次,營業收入達3000多萬元,比實施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之前增長了30%,還帶動了村里及周邊300多人就業,村民年人均收入可達2萬元,觀光旅游業成為了我們鄉村發展的一大支柱產業。”
值得關注的是,桃林溝村除了用標準化打造休閑鄉村旅游品牌之外,還以標準化助推村容村貌改善、規范公共服務活動、創新規劃經濟模式等,不斷加快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步伐。目前,桃林溝村制定了含19項基礎通用、90項技術、122項管理、22項服務在內的253項標準,形成了包括農村生產基礎設施、農村生活基礎設施、農村生態基礎設施、農村環境治理、農業資源綜合利用、村級公共服務、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文化傳承與保護等10個方面的美麗鄉村標準化體系。如今,桃林溝村仍在不斷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更加適合自身實際的標準化美麗鄉村建設新模式,進一步將鄉村旅游這篇興村富民的大文章做大做強。
觸碰紅線的“問題小鎮”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在特色小鎮的推進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小鎮”,嚴重背離了特色小鎮發展的初衷。
特色小鎮,是現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規劃面積一般為幾平方公里的微型產業集聚區,既非行政建制鎮、也非傳統產業園區,具有細分高端的鮮明產業特色、產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約高效的空間利用特點,在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
2016年,住建部、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根本用意是通過培育特色鮮明、產業發展、綠色生態、美麗宜居的特色小鎮,探索小鎮建設健康發展之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
為統籌做好特色小鎮的培育工作,《通知》明確劃定了建設的基本原則,要求各地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發展特色產業,傳承傳統文化,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防止千鎮一面。同時明確,要尊重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臺、提供服務,防止大包大攬。以產業發展為重點,依據產業發展確定建設規模,防止盲目造鎮。
但是在特色小鎮的建設當中,一些地方嚴重背離《通知》的宗旨,出現了一些“虛假特色小鎮”“虛擬特色小鎮”以及觸碰紅線的特色小鎮,被國家發改委點名曝光。諸如,海口市“太禾小鎮”實際是房地產小區項目,衡陽市“金甲梨園小鎮”實際是農業綜合體項目,卻在錯用、套用特色小鎮概念進行宣傳。而寬城縣化皮溜子鎮、阜蒙縣十家子鎮等兩批403個“全國特色小鎮”,屬于行政建制鎮卻以虛擬的形式錯誤命名為“特色小鎮”。
用制度筑牢約束底線
針對部分特色小鎮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政府債務風險加劇、房地產化傾向等嚴重問題,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淘汰整改了一批“問題小鎮”。
但還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完全解決。一是部分地區仍存在一些錯用概念或停留于紙面上、投資主體缺失、并未動工建設的“虛假特色小鎮”;二是部分特色小鎮對特色產業的論證不到位,產業特色不顯、規模小、鏈條短、技術差,缺少主導領軍企業,未來難以形成集聚效應和特色產業集群。
為加強對特色小鎮發展的頂層設計、激勵約束和規范管理,形成強有力的制度約束,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要求以各省份為單元,對全國特色小鎮全面實行清單管理。
一是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嚴定標準、嚴控數量、統一管理、動態調整原則,明確本省份特色小鎮清單,并擇優予以傾斜支持。對未納入各省份特色小鎮清單的,不得自行開工建設;二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市場主體此前已命名的特色小鎮,要進行重新審核,符合條件的納入各省份特色小鎮清單,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清理或更名。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不命名、不評比特色小鎮;三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國特色小鎮信息庫,加強對各省份特色小鎮清單的指導監督和動態管理。
與此同時,此次文件還對特色小鎮發展劃定了“五條底線”:一是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單個特色小鎮規劃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5平方公里(文化旅游、體育和農業田園類特色小鎮規劃面積上限可適當提高),保持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合理比例,保持四至范圍清晰、空間相對獨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二是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業入駐,同步規劃建設環境衛生設施;三是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縣級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地區原則上不得通過政府舉債建設特色小鎮;四是嚴控特色小鎮房地產化傾向,除原有傳統民居外,特色小鎮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則上不超過1/3;五是嚴守安全生產底線,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加強監測督導和規范糾偏,督促有關地區及時處置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工作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
毋庸置疑,通過制度的不斷貫徹落實,在特色小鎮的建設中出現的概念混淆、內涵不清、主導產業薄弱等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從而力促精品特色小鎮建設走上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文章來源:中國產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