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些地方在建設“特色小鎮”的過程中,存在主導產業薄弱、違法違規占地、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
特色小鎮,顧名思義當“特”字當先。它不是“一頂帽子”“一塊牌子”,而在于小而精致、舒適宜人的空間環境。通過特色小鎮的建設以利于小鎮發展的招商引資、投資、融資機制,創新文化小鎮居民招入機制,促進小鎮快速繁榮發展。假以為了建設而建設,或是“掛羊頭賣狗肉”,以一時的沖動而頭腦發熱,就一哄而上宣傳。甚至,大打“特色牌”違法違規占地、破壞生態環境等。那么,帶給一方百姓不是生活方式改變,讓這個建設在地方大環境中增強持久發展的“競爭力”,而是備受詬病。
因地制宜,有多少“面”就烙多大的“餅”。正所謂“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不顧客觀條件,盲目照搬,肯定是事與愿違。首先得各方面立足自身的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產業積淀,以發展特色產業為核心,兼顧發展特色文化、特色環境、特色建筑。科學規劃特色小鎮的空間布局,促進產城人文融合發展,增強生活服務功能,構建便捷的“生活圈”、繁榮的“商業圈”,營造宜居宜業的良好環境,為“特”而建,為“特”而生。
有權須有責。作為領導干部,守土有責,是地方領導干部的天職。守土,守的不僅僅是這片土地,還應有土地上的文脈。而不可否認的是,在一些地方、在GDP的指揮棒下,在大修大建比城鎮功能更易見實效的境況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所謂的“特色小鎮”層出不窮實不為怪。其結果是,破壞了環境,割斷了文脈,扼殺了特色,浪費了資源,降低了公信力,助長了貪腐,斬斷了鄉愁。既然如此,這樣為他人做嫁衣的特色小鎮建來何用?沒有獨特文化特質與魅力,沒有核心競爭力,徒有其表,當止!
特色小鎮建設不能頭腦熱,為地方管理者更為“冷靜”思考問題,如何把地方的優秀傳統文化根植其中,而不是為了“攤大餅”好大喜功;如何立足本土特色,從歷史傳統、地理位置、建筑形式、飲食文化、風土人情等入手,表達和展現地方文化與特色;如何找準產業定位,以產業為核心,以項目為載體,進一步完善小城鎮的功能;如何將歷史文化、生態保護與小城鎮相融合發展,建成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生活和居住工作為一體的小城鎮。為此,得加大審計和督查力度,更得將相關的追責機制同步跟上,規避“泡沫化”。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以特色小鎮建設“幌子”違法違規占地、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這不僅是地方發展策略,亦是執政一方的責任和擔當。相信,特色小鎮建設只要做到市場主導、分工明確、政企有效合作的氛圍;只要能找準定位,繪好“路線圖”,突出主題,強化特色,挖掘文化內涵,走好富民路,就定能在彰顯小鎮風格品位同時,讓群眾有真正“獲得感”,避免“事與愿違”。
文章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