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政策梳理
1992年《國務院關于試辦國家旅游度假區有關問題的通知》,從國家層面開啟了旅游度假區近30年的發展之路。在近30年中,國家先后出臺了《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旅游度假區等級管理辦法》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共同構成了【標準+細則+管理辦法】的三大法寶,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創建、評選、退出構建了科學、完整的路徑。
①正式提出:1992年8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試辦國家旅游度假區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提出建設國家旅游度假區。
②有序推進:200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提出,有序推進國家旅游度假區發展。
③制定標準:2011年4月,《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國家標準的印發,成為旅游度假區規范和引領性文件。
④動態機制:2015年4月,原國家旅游局印發《旅游度假區等級管理辦法》,成為最初國家級度假區動態評選的機制。
⑤正式啟動:2015年原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評定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開展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評定工作。
⑥首批名單:2015年11月,首批17家度假區成為首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⑦二批名單:2018年1月,第二批9家單位正式成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⑧三批名單:2019年5月,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迎來新一批4家新成員。
⑨規范管理: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出臺了《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通過規范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認定和管理,促進旅游度假區不斷豐富度假休閑產品供給,提高服務和管理質量,持續提升建設發展水平和品牌影響力。
⑩四批名單: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第四批擬入選的15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第二部分
45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分析
2015年10月,繼5A級景區后旅游市場的又一塊“金字招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評定啟動,經過2015年、2017年、2019年和2020年的評定,四批共計45家旅游度假區列入(含公示期)國家級旅游度假區。今天,小編就為大家簡單對這45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進行分析!
從地域上分析,45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分布于23個省直轄市,其中:浙江以6家入選,暫居榜首;江蘇有5家入選,暫居第二;山東和云南均有4家入選,并列暫居第三;其次是四川、貴州、湖南、重慶和廣東。
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分布圖
從類型上分析,大體可分為湖泊型度假區有13家,溫泉型旅游度假區有7家,濱海休閑度假區有5家,山地型旅游度假區有20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類型主要集中在溫泉、湖泊、山地和濱海度假區四類,其中山地型旅游度假占據絕對優勢,溫泉和濱海旅游度假區異軍突起。
第三部分
旅游度假區的開發思路
通過對45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分析,北京盛方咨詢認為旅游度假區的開發運營,一定要注意三個關鍵點:
①核心資源角度: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類型逐漸多元,除了常見的河湖型、溫泉型、山地森林型、海濱海島型旅游度假區,隨著市場需求的改變,出現了小鎮、莊園、冰雪、古城、田園等新類型的度假區,未來將會涌現更新、更多的度假區類型。以優勢的資源為基礎,將其他資源進行整合,根據當地特有的條件及基礎可以引進其他度假產品及創新獨有的度假產品。
②產品開發角度:單一的產品競爭力有限,因此要充分挖掘優勢資源,同時對其它資源進行整合,通過多種資源優化,形成多元化產品。例如:圣淘沙名勝世界從觀光、游樂到住宿、餐飲、購物、會議、演藝、水療等,提供了一系列高品質的綜合化服務。在產業體系的構建上,以旅游業為核心產業,與康養、文化、會議會展、休閑商業、地產業等產業構成了產業集群。綜合化服務能夠延伸游客停留時間、拓寬收入來源。
③管理服務角度:針對不同人群,提供多樣個性化服務。提高物聯網、云計算、高速移動通信網絡、高性能信息處理等技術在度假區常規的經營、安全、辦公自動化等內容中應用的深度和廣度,提升景區的服務水平和管理水平,建設智慧度假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