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文化是文旅地產發展的精神力量,它不僅是一個符號、一種元素,它還是一種精神層面的東西,可以促使人獲得啟迪和愉悅。有些地方只有名勝古跡沒有精神內涵,就只能做觀光旅游而不是文旅地產,文旅地產必須要有文化產業做支撐。
因此,文旅地產要想做抓住游客、走優質的旅游發展之路,就要充分了解當地文化、并破解其旅游特色項目發展中的文化難題,挖掘好利用好文化要素,打下扎實的根基。
那么,在挖掘文旅地產的“文化”前,我們首先要了解其屬性。
第一,文化是無處不在的,一切皆文化。酒文化、茶文化,甚至還有廁所文化。
第二,文化必須借助載體來進行表達。因為文化是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的。比如我們通常說的書畫、影視、戲曲、建筑等等都是文化的載體,我們通過與載體的溝通而感受文化。
戲曲
第三,文化具有變異性。文化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文化的傳承中不斷豐富和變異,否則,文化就會變得呆板和單調,就是死文化。
第四,文化認知度決定接受度。不同的人對文化的認知不同,這就造成同一文化被不同地理解,也就被不同形式的表達。
所以說,文旅地產的“文化”有千萬種,如何根據項目的定位,挖掘文旅地產中的文化因子才是關鍵。
我認為,對文化因子的挖掘,大致要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比如,靈山拈花灣禪意小鎮,依托本地靈山大佛資源,將禪意和度假結合;麗江鷹獵小鎮,依托本地獵鷹優勢,深挖獵鷹文化資源并進行還原和提升;陜西關中平原袁家村,依托關中民俗優勢,打造民俗體驗之地。
靈山拈花灣禪意小鎮
山西關中平原袁家村
譬如以教化功能為主的文旅項目有:禪意小鎮、紅旅小鎮、科技小鎮、教育小鎮;以愉悅功能為主的文旅項目代表:烏鎮、麗江古城等等。
烏鎮
麗江古城
如同為愉悅功能的烏鎮和袁家村,兩者在層次定調上就有所區別,根據自身文化資源條件,烏鎮適合雅而袁家村則適合俗。
雅代表:烏鎮
俗代表:袁家村
如水鄉文化主題的烏鎮和純美湘西少數民族風俗主題的鳳凰古城,兩者雖然都有“水”,但在文化表達的載體上,烏鎮選擇了水鄉文化,而鳳凰古城則選擇了湘西民族風俗。
鳳凰古城
總的來說,成功的文旅項目,都做到了依托“強烈(不僅僅是獨特)的區域文化”和“獨特的旅游資源”這雙重因素。而很多失敗的文旅項目,往往都是因為對文化的理解和表達出現了問題,以至于畫虎畫皮難畫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