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作為一種新生事物,既不是傳統單一的旅游景區也不是產業園區,更不是建制鎮,而是集生產、生活、生態、風格、風貌、風尚等功能要素的產業融合的載體和旅游業態的聚集體。對于特色小鎮發展來說,商業導向最終落實到游客對文化、休閑活動、農副產品等的消費上,形成增量經濟。因此,如何留住游客過夜,聯動產業發展,是特色小鎮長久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
結合豐富的特色小鎮項目策劃、規劃和運營管理經驗,筆者總結:
1、夜間造景。
雖然夜間旅游并不是依賴于燈光,但燈光卻是夜間造景最基礎的開發方式,是營造夜間旅游氛圍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常見表現形式為燈彩。
2、夜間步行街。
夜間步行街不同于以本地居民日常消費為主導的商業街,而是帶有區域特征、小鎮特色、人文特色的街市,融入當地民俗特點,把當地名小吃,特色手工品作為招牌,通過“吃、行、購、娛”等旅游基本功能要素豐富旅游體驗,增加游客“留下來”的意愿。
3、活動體驗。
活動體驗本質上是基于人文資源的一種演繹方式,強調游客的積極性、參與性和互動性。尤其是在區域人文特色和資源比較突出的小鎮,還原節慶民俗活動或慶典是最原神態的活動體驗做法。
無業態不休閑,無夜態不度假。業態是空間上、產品內容上的功能布局,是休閑旅游的常態,而夜態就是時間上的、夜態化產品是度假旅游的標配產品。特色小鎮休閑旅游消費能級越高,消費層次就越豐富。如果游客的停留時間延長,形成度假旅游所帶動的消費就更高,相應的,業態需求更趨多樣化和個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