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小鎮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以及住建部決定在全國范圍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計劃到2020年,培育1000個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閑旅游、商貿物流、現代制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等特色小鎮,引領帶動全國小城鎮建設。
特色小鎮發源于浙江,2014年在杭州云棲小鎮首次被提及,后2016年住建部等三部委力推,這種在塊狀經濟和縣域經濟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創新經濟模式,是供給側改革的浙江實踐。
特色小鎮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新的發展階段的創新探索和成功實踐。去年底,江蘇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培育創建江蘇特色小鎮的指導意見》,確定了江蘇特色小鎮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創建路徑和工作機制。
明確江蘇特色小鎮堅持用“非鎮非區”的新理念,用“寬進嚴出”的創建制,用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產、城、人、文“四位一體”的新模式,加快培育創建一批能夠彰顯我省產業特色、凸顯蘇派人文底蘊、引領區域創新發展的江蘇特色小鎮。截止2018年2月,全國兩批特色小鎮試點403個,加上各地方創建的省級特色小鎮,數量超過2000多個。
特色小鎮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數,但同時也有很多失敗的案例,失敗的原因無非是產業不清晰、定位雷同、重形式不重內容、泛房地產化等。除了依靠國家及地方政策指導和糾偏之外,在特色小鎮的建設過程中,還應遵循五大原則來解決問題規避風險。
1、必須有合格的投資運營主體,要發揮市場主體的配置作用。合格的投資運營主體是特色小鎮建設的大前提,沒有合格的投資運營主體,政府不會盲目立項,更不會給予投資扶持。另外,在特色小鎮建設中,要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探索特色小鎮的多元化投資經營模式,并允許社會資本參與特色小鎮建設,實現政府、居民和企業的共贏。
2、合理選取項目所在地,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和人文資源。特色小鎮選址關系到所在地是否有獨特的自然環境、人文資源來發展一些當地優勢產業;項目所在地的選取還關系到特色小鎮的可達性,而可達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小鎮的獲客能力。此外,在特色小鎮的建設和運營中,應當注重當地生態環境和人文資源的保護與傳承。
3、把握產業特色,注重功能的有機疊加和協同效應。特色小鎮建設要以三產融合為核心,發展特色產業。在進行產業發展或者產業植入時,要與當地資源結構和空間商業環境相吻合,而在三產融合中,要注重功能的有機疊加,即實現“1+1>2”的協同效應,從而實現深度融合。
4、做好前期研究,設計可落地的“消費鏈”。很多特色小鎮在建設之前沒有進行充分的研究,缺乏消費鏈設計和消費環境營造,只依靠個人喜好進行單體設計的占比很高,而各單體設計之間又缺乏融合度,因此,在項目之初就要進行充分的研究,結合消費者需求結構形成合理的消費鏈規劃設計。
5、順勢而為,深化改革創新。特色小鎮當前是國家著力推進的改革創新實驗平臺,獲得了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在此基礎上,特色小鎮建設應當進一步構建政府、社會資本和居民的長期共贏機制平臺,從而有助于加快特色小鎮的建設步伐,提升特色小鎮的建設質量,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