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總結經驗,把握規律。“以小為美”、靈活機動、風險可控、見效較快的小城鎮建設,符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和“尊重城市發展的規律”,在未來一段時間,前景看好。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其中約束性指標是“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促進區域與城鄉協調發展。現實已不允許我們圍繞已開發過度的東部地區和日益不堪重負的“大城市”做文章。
目前,全球只有約八分之一的城鎮人口居住在28個人口超1000萬人的巨型城市,接近一半的城鎮居民居住在人口小于50萬的城市,小城鎮一直是世界城市人口聚集的主空間。這符合實現我國城鄉協調發展的現實需要:一方面,以東部開發密度較低的小城鎮為重點,可有效緩解東部城市發展壓力;另一方面,以高水平規劃設計引領中西部小城鎮科學發展,可避免中西部大城市重蹈東部“過度城市化”覆轍。大力培育和發展我國小城鎮,可以為城鄉人口和資源要素流動提供“蓄水池”,對完成“十三五”時期我國城市化主要目標任務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要標準先行,協調利益。為避免重蹈城市過度建設的覆轍,在大規模規劃建設前,有必要先解決基本和前提性問題,特別是協調政府、市場和居民利益關系,需標準先行。
以往城市建設標準,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自己不做標準。凡事都以西方標準為依據。城市建筑方面后遺癥就是“洋大怪”現象;二是自己不認真做標準。一般是先把西方標準“拿來”,再根據部門利益和需要稍加增減就萬事大吉,導致不同標準之間相互“打架”,反而提升了成本,甚至制造新的不公平;三是標準的“羅曼蒂克化”。把標準定得過高,不考慮環境資源可承受性和社會條件是否成熟,超出客觀條件的閾限和主觀努力極限,容易在實踐中導致各種“幼稚病”。這些問題的原因,是由于脫離了中國城市發展實際需要,陷入到既不“知己”(自己真正的需要)也不“知彼”(自己要解決的問題)的盲目開發。
在研發小城鎮標準時,不能“因襲”城市標準。過去一些小城鎮的規劃和建設機械模仿大城市,把小城鎮建得越來越不像小城鎮。制定符合小城鎮發展規律和特點的建設標準,可在源頭避免問題重演。
要了解差異,認識“特色”。小鎮建設必然要走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新型城鎮化的主題是文化型城市化,它要解決的是“如何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大問題。關鍵在于劃清“新型城鎮化”和“舊城市化”界限。
舊城市化主要問題有三:一是完全由政府主導;二是任由市場發揮,三是生活價值和意義缺失。這些問題在小城鎮發展中不僅存在,在多數小城鎮相當突出。就此而言,在研究和設計小城鎮發展道路時,特別需要注意貫徹三個基本原則:一是針對小城鎮政府權力更加集中、不受制約,要特別防止政府“大包大攬”;二是針對小城鎮在資金和經濟上對大型企業、金融機構的依賴性更強,要特別警惕完全交給市場“任其自由發揮”;三是基于小城鎮“熟人社會性質”和“文化保守主義”相對嚴重,與現代城市文明和文化差距較大,要特別關注落后的封建主義和宗法文化“死的拖住活的”,真正把小城鎮建設成為開放、充滿活力的文化空間,為小城鎮居民提供具有現代內涵和先進性的“價值和意義”。
“羅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被注入很多新內涵的小城鎮,注定是各種資源、資金、人群沖突、博弈、斗爭的新戰場,這正是其有活力、能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對小城鎮建設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要有信心與耐心,通過不懈努力和奮斗,把他們保護好和建設好。
文章來源:中國金融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