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飲店面外裝設計
2014年餐飲定位為:
1.園林式、景觀類的入口場景風格;
2.強烈的高端會所感;
3.增加立體式的三維LOGO, 無約束的設計方式;
4.萬達第四代綜合體的外裝設計增加獨立櫥窗,餐飲店面設計如庭院式的風格、敞開式做園林的場景式設計。
帶主題性的餐飲櫥窗展示及海報畫面
1、萬達生動的店面照明及照明特色;
2、視覺通透性至店內;
3、富吸引力的店內設計及萬達廣場環(huán)境照明效果;
4、高質量的材料及施工;
5、富創(chuàng)造力的產(chǎn)品陳設;
6、不允許水平式門楣;
7、前衛(wèi)及有創(chuàng)意的外立面設計;
8、現(xiàn)代及獨特且豐富的裝修材料;
9、具震撼力及吸引力的入口設計;
10、富創(chuàng)造性及標志性的標識;
11、不允許單調的玻璃店面造型。
餐飲門楣設計原則
1、餐飲類店招大部分不用做橫眉設計,可做獨立式的立柱設計,如:獨立景觀小品類logo柱,獨立logo柱墻設計,頂部下掛立體logo柱,或在園林景觀內做整體氛圍處理;
2、門楣設計作為萬達餐飲商鋪基礎交房標準,在設計階段需首先考慮對門楣的拆改或設計弱化;
3、不允許租戶將水平門楣作為最終設計完成形式;
4、門楣可以作為局部收口或表現(xiàn)形式,但總長不能超過店鋪寬度的40%;
5、必須強調裝飾面從門楣的600MM往下延伸,做整體性的外立面設計;同時強調燈光和材質的層次。
輕餐飲設計要求
1、入口及店鋪整體造型需具備品牌個性,店鋪立面設計需具備視覺沖擊力和話題性;
2、2014年的此類設計因考慮與整體步行街的融合,盡力往高端類的小資情調、咖啡會館、造型創(chuàng)造、色調中性、材質突破、logo摒棄以往偏大的風格,朝格調方式,融合整體為提升點;
3、純門楣的店面形式不被允許;
4、材質及顏色需有層次變化,店面需有3種以上的材質或顏色的變幻過渡;
5、室內道具、燈光、售賣區(qū)等設計應強調區(qū)域功能,注重墻面設計。
餐飲租戶玻璃店面設計要求
1、我司餐飲租戶通道玻璃為C類防火玻璃,但租戶可在玻璃內外設計裝飾造型對玻璃加以藝術修飾;
2、鼓勵對原有玻璃做設計拆改,但相應替換材質均需達到A類防火標準;
3、為避免餐飲租戶外立面設計單調,要求店面長度超過15米的租戶均需設計局部形象墻面;
4、玻璃必須得到有效裝飾,不允許大面積清玻。
餐飲局部實墻設計要求
1、為避免餐飲租戶外立面因純玻璃 + 門楣的設計而顯得單調,故要求店面長度超過15米的租戶均需設計局部形象墻面;
2、鼓勵對租戶原有玻璃做設計拆改,但相應墻面替換材質均需達到A類防火標準;
3、局部廚房區(qū)域實墻若靠近商場步行街,則廚房墻面的對外形象均需達到形象墻的標準;
4、墻面設計需富有藝術層次,并建議做局部發(fā)光展示造型,并安裝上下輔助照明,保證照度;
5、部分品牌可根據(jù)入口設計LOGO墻或菜品展示墻,墻面建議設計全高至頂面,以打破原有水平門楣;
6、若保留原有防火玻璃,在玻璃外設計的造型墻的厚度需控制在180MM以內。
餐飲店鋪內須設置顧客等待區(qū)
餐飲店鋪內須設置顧客等待區(qū),不得占用公共通道。2014年,等待區(qū)域必須與整體造型融入設計,在設計前必須考慮進去,此項做為餐飲類形象考核的重要標準(參考以下實景照片)
二、多開間商鋪外裝設計
多開間商鋪應盡量在每一開間采取不同的門楣形式,如一跨是統(tǒng)長門楣,另一跨可以做落地櫥窗、全高玻璃+局部櫥窗、燈箱等,但要預留空隙直接看到商鋪內的情況。店招LOGO按照每兩個開間至多設一處的原則布置。每一開間的立面形式應有明顯的區(qū)別,不能簡單復制。
一、二層雙開間或三開間精品店鋪
雙開間商鋪必須保證至少一個開間設計店面及入口,另一個開間對外可設計為玻璃內側的櫥窗或局部燈箱。但原入口若因需符合消防要求則必須保持開口大小,門可應商戶要求適當側移。門側移的位置以不影響以后單開間店鋪的招租使用為前提。且盡量不改變靠步行街的柱面設計,如需重新設計柱面,飾面材料的檔次和顏色必須和原設計材料接近。
一、二層四開間(含)以上精品店鋪
1、此類店鋪需自行設計店招或門頭,但手法宜簡潔大方,店招仍然以字體為主,廣告燈箱的設計宜使用柔和色彩,切忌使用過純的顏色和過絢的燈光設計(此類設計手法可在櫥窗內消化);色彩組合應符合購物中心整體形象;可自行設計開間之間的柱子,飾面色調須與原柱面色調保持一致,柱子的裝飾材料應高于甲方原來裝飾的標準;
2、至少一個開間的櫥窗位置,鼓勵多做特色櫥窗,對色彩的需求應在櫥窗內解決;店內貨品布置應整潔、講究,有品味,切忌雜亂;
3、開間以上的商戶,為突出品牌形象的完整性,建議對中間的柱子進行包裝,包柱子的,原則上不超出原柱面結構層面10CM,包柱材料應優(yōu)于我司原來采用的裝飾材料(米黃色石材或烤漆玻璃)。
4、外墻玻璃設計處理
對于有外墻玻璃的商鋪,需加以注意下列設計條件:
-整個店面寬度的50%需有通透性。
-隔斷墻占整個外立面的寬度不得超過50%,距離外立面的租賃線需保持在800mm-1200mm。
-每個店面只允許設置一個標識或Logo。
-商鋪的標識名稱需與租賃合同標明的商鋪名稱相同。
-可以使用廣告標語或其它產(chǎn)品/品牌名稱,但只局限于為主標識的附屬標識設計;并且需與商鋪的形象/服務/產(chǎn)品等有關聯(lián)。
-圖案或產(chǎn)品/模特的陳列需與標識設計融為一體,使用的模特及陳列道具等設施的品質,須得到業(yè)主認可,以營造一個獨具吸引力的櫥窗設計。
-所有的標識/圖案需為高精度制作。
-外玻璃控制區(qū)域需在09.30am to 12.00am隨時保持照明的開啟。
-首層推薦采用模特結合海報(外打光)及產(chǎn)品的多層次展示。
-二層及以上不建議模特展示,推薦大幅海報(外打光)。
外墻玻璃櫥窗施工需注意如下幾點:
-所有的設計需在玻璃內側張貼/安裝。
-不可以破壞或替換大樓現(xiàn)有設施的完成面。
-外立面在租賃期滿時,需恢復交房時的原始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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