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在部署明年經濟工作時強調,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關基礎性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黨組書記、部長倪虹提出,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應體系、重構市場和保障關系的重大改革;城中村改造,是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大民生工程,重點是,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環境,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是統籌發展與安全、提高城市韌性的重大舉措,關鍵是,平時用得著、急時用得上。因此,正確了解和認識三大工程,對于明年房地產相關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通過對三大工程在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的總結分析,從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以期為行業各界提供參考。
三大工程的概念
1、保障性住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司局負責人表述,原有的住房保障體系是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而現在則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分為配租型和配售型兩種保障性住房,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則配售。按照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從解決困難工薪人群住房問題入手,根據供給能力,合理確定保障范圍和準入條件,逐步將范圍擴大到整個工薪收入群體。
2、“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
“平急兩用”,全稱“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是指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將平時使用和應急使用有機結合,打造一個既具備日常運營功能,又具備應急響應能力的基礎設施系統。具體來看,“平急兩用”設施的“平”,主要涉及傳統公共基礎設施和新興基礎設施。傳統基礎設施包括公園、體育場館、賓館酒店、醫療設施等;新興基礎設施包括物流產業園、交通樞紐、鄉村振興設施等。此類設施的既有功能發揮,則是“平”的體現。而“急”主要是指此類設施要滿足疫情、地震、洪災、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后的應急隔離、臨時安置、物資保障等需求??偨Y來看,“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兼顧的場景更加豐富、實現的社會功能更加多樣。
3、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針對的是城市建成區內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農村居民未轉為或部分轉為城鎮戶籍,仍然實行鄉村行政建制,實行村兩委管理的區域,土地多為集體用地。本輪城中村改造的增量資金來源尚未明確,更可能采用房票安置或實物安置的模式。在改造范圍方面,明確將改造范圍限定在超大特大城市,城市數量在20個左右。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城市和行業高質量發展,能夠解決長期問題,并十分有利于具備資產綜合運營能力的企業,及具備空間服務經驗的企業。
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1、保障性住房
一是封閉式運作的問題。《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實施封閉管理。對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工薪收入群體購買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長期閑置。如長期閑置、確需轉讓、因辭職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規定予以回購。封閉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同時,在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強調,保障性住房要實施嚴格封閉管理,不得上市交易。此次政策出臺,引起了市場的關注。比如說,“不得上市交易”作為規則被明確下來,在引發市場高度關注的同時,也出現了部分群體的誤讀,甚至造成了一些秩序紊亂。以北京為例,不少已購買經適房等保障房的家庭擔心將來無法交易,開始扎堆辦理“經轉商”(經濟適用房轉為商品房)手續。從北京此類表現可以看出,保障房的業主在關注“保障屬性”同時,也會關注“流通性”問題,尤其是在改善型住房需求釋放過程中會考慮到這一點。所以“不得上市交易”的政策過于嚴厲,也對保障房的認購和市場運作產生了影響。
二是混合型小區的建設管理問題。由于建設和歷史改革的原因,很多保障房都和商品房等出現了混搭的情況。這也導致出現了很多矛盾,包括房企的建造的成本問題、后續小區運營管理的問題。
三是保障房和市場行情的問題。在這幾年保障房的運行中,保障房沒有兼顧市場的行情變動,導致一些政策過于僵硬,這都會產生很多問題。這方面,在一些保障房的認購政策方面,也都會產生很多新的情況。這就要求保障房的運行更加兼顧市場的新情況。
2、“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
一是面臨國內外形勢的考驗。從國際形勢看,當今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涉及公共衛生事件、地緣政治沖突、極端氣候災害等。而從國內發展來看,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時刻要求我們做好積極應對,如2023年底的甘肅地震、全國寒潮等。此類事件依然說明,不穩定、不確定、不安全因素日益突出。
二是城市自身運行中出現的突發性問題。最近幾年城市發展面臨很多新問題,尤其是一些城市運行中也出現了脆弱性突發性等問題。解決此類問題,既要有公共政策支持,也要有公共設施支持?!捌郊眱捎谩痹O施建設和運行理念,是超大特大城市建設迫切需要的,其能夠更好提升此類城市的運行能力和高質量發展能力。
3、城中村改造
一是周期長,存在政策變化導致原先規劃受影響的情況。上海計劃用10年時間分三步走,并將城中村改造作為最后一環;廣州規劃了到2035年的城中村改造計劃。可以看出城中村改造的推進節奏較穩、周期較長。同時,在漫長的推進過程中,存在政策變化導致原先規劃受影響的情況。
二是投入大,資金來源以市場為主。資金端的支持不同于過去政府和央行主導模式,本輪城中村改造以地方政府與民間資本合作進行,即要以市場為主。這就決定了對本輪城中村改造的資金面存在更嚴格的要求,與“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穩健步調相呼應。
三是利益主體復雜,需平衡多方訴求。城中村改造難以避免拆遷問題,尤其是拆除重建類的改造項目,涉及面廣,利益、權責關系復雜,期望超額補償的少數釘子戶會影響拆遷進度。同時部分項目中,村民原有的持續性收益受到影響,因此村民對改造后的持有型物業收益有新要求。
四是自持比重較大,資金和運營能力要求高。部分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存在大體量自持辦公、商業指標,甚至還需要負責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配套工程的后續運營成本,進一步增加了投入。另外,政策認定上有一些剛性指標要求,結果導致一些實際臟亂差的城中村不能被認定為城中村改造項目。
五是多有歷史風貌保護,限制條件較多。以上海為例,歷年政策演變中,可以看出其更加強調城市歷史風貌和歷史建筑的保護保留,未來風貌保護政策在控制報批、限定拆除比例等方面將更加嚴格。這對實施主體的經驗、資金、運營實力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對策建議
1、保障性住房
一是要理順“市場-保障”、“租-售”之間的辯證關系。2023年12月13日,中國經濟年會召開。住建部官員對房企和金融支持等做了表述,首次把“市場-保障”、“租-售”的關系做了聯結。此次提及,改革的重點是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最終是要實現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場滿足多層次改善性住房需求,最終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這個表述對于我們理順這兩層關系具有積極的作用。
二是要做大做優保障房房源的供給工作,形成有進有出的良性循環機制。要把保障房工作做好,既要在總量上發力,也要在結構上做出優化,同時也需要有商業模式創新。尤其是在租購兩個領域可以做一些創新,更好吻合保障房相關居住需求。同時,需要建立有良性循環、互通機制做為支撐的,而不是只進不出、封閉不開放的機制。
2、“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
一是發揮好其公共屬性和靈活屬性。1)要發揮好其公共屬性功能?!捌郊眱捎谩痹O施和近郊區城市建設、交通設施發展、鄉村振興、醫療建設、公共文化等都有關系,是非常重要的一類公共產品。而且此類項目也和各地的都市圈發展等明顯有關系,因此更要發揮好其公共屬性。2)要發揮好其靈活屬性。靈活屬性下,就必須對社會經濟活動的動向有敏銳的觀察和理解,要充分理解其戰略地位和相關功能。尤其是要從靈活的角度,更好發揮此類項目的功能,真正發揮其“兩用”的價值。
二是主動和住房政策對接。從住房發展角度看,“平急兩用”設施還可以發揮得更好。1)其本身屬于房地產“三大工程”范疇,所以后續要積極和保障房、城中村工作進行結合?!叭蠊こ獭弊罱K要統一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新發展模式等相關部署之中。2)當前各地明確要大力規劃發展保障房,所以也可以豐富相關產品,尤其是在人才住房等方面持續發力。同時相關部門應該從存量盤活、土地支撐、房源籌集、產業發力、資金投放等角度落實工作,促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應用。
3、城中村改造
一是在土地政策方面繼續優化。1)建議適度放開改造后的自持比重、容積率限制、放開拆建比,或單獨出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政策,提高項目的盈利空間。2)適度放松城中村集體用地比例剛性認定等限制。隨著新一輪城中村改造的不斷深入推進,城市遺留的城中村,特別是一線城市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多為“難啃的硬骨頭”。集體用地比例剛性認定等限制政策下,部分城中村項目在劃定改造范圍時進行了妥協,造成了后續實施過程中面臨一系列困難。因此,建議適度放松城中村集體用地比例剛性認定,給予一定的彈性空間。
二是在金融政策方面繼續創新。1)探索村集體收益共享機制,關注原住民利益。比如,通過收益分成和物業代運營,保障原住民享有獲得長期收益的能力。2)出臺針對性的融資信貸支持政策,如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項目REITs試點。3)政府托底,讓利于企業和村民,給予社會資本參與改造以取得資金平衡的可能。在部分經營效益低、社會資本進入意愿不足的項目中,政府可以托底。
三是在開發管理政策不斷完善。1)更新城中村改造規劃體量,梳理明確城中村改造的范圍,出臺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或條例。2)地方政府成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解決需跨部門溝通的問題,切實提高辦事效率,縮短項目周期。3)簡化城中村改造項目審批要求。比如對于風險等級低、項目體量小等條件的項目,精簡審批事項、壓縮審批時限,為社會主體參與城中村改造提供便利。4)將經實踐檢驗過的企業經驗固化為政策,或成為城中村改造可復制經驗做法清單,在國家或市級層面形成優秀城中村改造優秀案例進行推廣。
文章來源:易居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