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調和商業地產策劃中常用到如下基本術語、名詞、需要有共同的界定:
1、區位、板塊、商圈、商業中心、地段、節點、地標。
這是一組地理學、規劃學、商業及房地產業常用的互相聯系的概念。
區位——帶綜合性的規劃學用語,指為某種經濟、政治、社會活動所占據的場所,在某一城市(地區)中所處的空間位置。
板塊——住宅房地產開發、營銷常用的詞語,一般指住宅小區相對集中開發的城市區域,沿交通干線居多,如華南板塊、洛溪板塊、廣園東板塊、工業大道板塊等。
商圈——零售學用語,現商用物業開發也借用該詞,意指商業圈,指在一定時間內達到某一購物或消費頻率的顧客群,以其所處的最遠距離為半徑,劃定的一系列圓形或方形區域,簡言之,即為優先選擇到某商店或商業聚集中心消費的顧客分布區域范圍。商圈一般按層次分為核心商圈(離消費地最近,吸納總量50-80%顧客的范圍)、次級商圈(吸納15-25%顧客的范圍)、邊緣或輻射商圈(吸納5-25%顧客的范圍)。
顯然,“商圈”現有兩種用法,一是正式的零售界用法,著重指吸納的目標顧客分布空間范圍,另一是現流行的房地產開發和媒體借用后產生歧義的用法,著重指商家聚集的區域、地段。我們使用時,若有必要,應指明商圈的準確涵義。
商業中心——規劃學用語,與商業功能區同義,與通俗的“商圈”稱法接近,一般分市級、區級、社區、鄰里四級。
地段——傳統商業中心的商戶以街道、馬路、干道兩側分布為主,因此商圈、商業中心再可細分為某一地段,房地產開發也常用此術語。
節點——規劃學用語,指觀察者、行人進出、經過的集中焦點,基本上是交叉口、交通轉換處、十字路口、建筑形態的變換點等,它們從某種功能或建筑特征的集聚、濃縮中獲取重要性。商業地段(步行街)常以休閑廣場、餐飲美食城、電影院、交通廣場、著名地標式建筑作為節點。
地標——與節點構成城市空間或商業中心另一類參照點,觀察者一般不能進入內部,僅具外在主觀、仰視、眺望的視覺性,如超高層公共建筑、鐘樓、塔頂、廣告招牌、山頂。
應用:
①上述概念常用,應熟練掌握與區分,清晰界定市調范圍;
②上述概念的空間范圍,除不同商業業態、業種商店的商圈有一定伸縮彈性外,基本是從大到小排列,應根據特定任務選擇市調區域。
③出書面正式報告,應使用準確、學術性用語。
2、業態、業種。
零售商業用語,現對零售消費的各類商戶也使用此術語。
業態——指細分市場面向某類目標顧客購買水平與習慣的商店營業形態,特征是“怎么變”。目前中國有10多種零售業態,日本20多種,美國40多種。
業種——指面向顧客某類用途的商店營業種類,特征是“賣什么”。目前國內零售消費市場可細分上百個業種,國外發達國家更多,難以勝數。
應用:
①策劃商業地產,必須熟悉業態業種分類及其特征、典型商戶等基本功;
②市調必須分業態業種進行表格、問卷、訪談設計,查清所需類別基本狀況進行比較分析;
③傳統和新興業種,也逐漸采用不同業態模式經營,如:建材、IT、文儀、藥品、圖書等業種;
④零售商業外的業種,也流行采用零售業態經營模式,如:美食街、自助式咖啡店、量販式KTV、旅行社超市等。
文章來源:兒童產業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