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基于目前的發展現狀,近期將目光轉向臺灣。臺灣便利店業態發展成熟,便利店總數超過1萬家,實現平均每200人一家便利店覆蓋。
便利店業態如何接入O2O一直是業界難題,從中國大陸市場運營來看,目前便利店的O2O運營并沒有創造出過多的增量價值,處在價值鏈的“底端”。一些便利店僅僅充當商品存放地角色,每個包裹收費一元,于是,一家“接入O2O”的便利店一天一般也就實現300塊收入。
基于目前的發展現狀,《商業觀察家》近期將目光轉向臺灣。臺灣便利店業態發展成熟,便利店總數超過1萬家,實現平均每200人一家便利店覆蓋。
《商業觀察家》采訪在臺灣便利店業從業多年的上海交通大學客座教授林鑫,力圖從便利店業態發達的臺灣地區尋找“靈感”。
一、培養到店消費習慣
發展O2O全渠道業務一定基于兩個層面的“動機”,一是能否降低線上線下綜合運營成本,一是能否帶來銷售增量,提升用戶黏性。
因此,判斷O2O全渠道是否有成效也應該重點考核這兩個指標。
林鑫稱,臺灣的便利店業態主要是以到店自取為主體,到家配送較少??傮w設想是盡最大努力吸引消費者進店。
到店能增加銷售機會,同時,臺灣的人力成本顯著高于中國大陸,對于消費者而言,到家配送成本相對中國大陸要高,因此臺灣到家服務相對大陸存在更多挑戰。
“臺灣電商平臺會推出幾套服務,消費者可以選擇到家,或者到店等。但目前,臺灣的‘四大便利店’主要運營的都是到店。”林鑫表示,“因為臺灣便利店服務完善,對于臺灣消費者而言,是從小培育起的消費生活習慣。在臺灣,便利店除了可以售賣藥品,甚至也可以代繳家里孩子的學費,很方便,這跟大陸對便利店業態有諸多政策限制,存在明顯不同。同時,配送到家也會給消費者造成一定不便。”
二、承擔城市末端物流
林鑫稱,在臺灣,O2O方式能為便利店業態帶來銷售增量。一是與當地電商平臺合作,擴大商品銷售范圍。二是,便利店運營方的O2O業務增量。
“與臺灣當地電商平臺的合作,電商平臺主要借助便利店的城市物流體系運營,當地電商會將消費者線上訂單配送至便利店的倉儲,由便利店的城市物流系統將該貨品發送至門店,最后,消費者到店自取。”
由于便利店“共享”自己的城市物流配送網絡,及參與末端配送。臺灣便利店業態可以獲得銷售商品的更大利潤分成比例。這是高于中國大陸的一些便利店運營商的。
中國大陸一些便利店運營商,采取由O2O運營平臺,或者快遞公司承擔“城市末端物流”,直接將商品配送到門店,便利店能獲得的收益僅僅是“存放費”。
同時,開展O2O模式,便利店也擺脫了經營空間的限制,可以更多銷售便利店日常經營外的商品,能豐富便利店的“便利”內涵。
三、線上訂單有數量門檻限制
臺灣便利店運營商也建立的自有官網平臺,開展O2O銷售業務。
從線上銷售的商品特征看,有一些是增量商品,這能擴大銷售機會,但很多是店內日常經營商品。
這會造成一個問題,如果線上銷售的商品是店內經營商品,那么,就可能面臨線上線下價格互博情況。因為便利店業態并不以“價格競爭”取勝,實際上,便利店的很多商品的售價都是顯著高于超市和電商的,便利店的主要競爭力來自其提供的更便利購物服務。
而開展沒有空間限制的線上業務,線上商品零售價體系是透明和“統一”的,是低于便利店的,那么,便利店運營商要如何開展同一款商品的O2O運營?
林鑫稱,臺灣的“四大便利店”主要通過售賣方式來做區分。線下便利店主要銷售單件商品,而線上主要則以“批發”為主。
林鑫表示:“同款商品,臺灣便利店運營商的線上銷售都是以件為單位,不會進行單個商品銷售,消費者要獲得更便宜商品,需要大量購買。”
《商業觀察家》認為,這能對消費場景進行“區分”。便利店業態傳統上主要是滿足消費者的“即時性”需求。有計劃的批量購買,消費者往往都會選擇大賣場,或者折扣會員店,因為在那里商品更便宜。臺灣便利店對線上商品銷售數量進行限制,實際上,并不會過多“打壓”消費者的“即時性”需求,反而能更多爭奪賣場業態的市場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