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井噴,三四線城市無一幸免。在開業之前,招商難是最頭疼的問題之一,但僅僅認為是招商團隊不專業,或渠道不通暢就大錯特錯了。招商是一件水到渠成的工作,與開發商模式、銷售模式、地段、定位以及市場整體供求關系緊密相關。在招商過程中,一般會存在以下誤區。
忽略供求關系,用住宅發展軌跡看商業
當前,三四線城市由于顯性競品少,先行者在市場不成熟階段的高額開發回報,以及地方政府稅務、地價等各方面支持,都吸引了一大批開發商紛紛“上山下鄉”。某西南縣級市市區人口27萬,現有3萬以上的購物中心已達3個,體量約15萬,包含有超市、百貨等業態;在售城市綜合體2個,總體量52萬平米,規劃有星級酒店、甲級寫字樓、SOHO、影院、大型超市。并且規劃在3至5年,總投資近200億,完成30個棚戶區改造,首批第一輪啟動的7個棚戶區改造項目預計總投資約人民幣90億元。所謂的棚戶區改造多以商業綜合體為“引擎”,呈遍地開花狀。
另一縣級市,市區人口21萬,2012年GDP100多點億。在同樣手段打造的過程中,在售商業綜合體3座,總體量約12萬,目前人人樂、華潤萬家、家樂福、多家院線已簽約。且未來3年待建商業綜合體已知名字的有5座以上,與其他未露出水面的綜合體面積加起來,約有50多萬平米。而這些商業綜合體扎堆的地方,卻在2010年之前,連5000平米的超市都置換了幾次。
正所謂上將伐謀!招商當然不能脫離市場現狀。商家選擇過多,就意味著主動權已經從開發商轉向商家,廟堂謀敗的前提下,招商團隊難免泥菩薩過江。
不顧硬傷,以住養商模式
但目前的絕大多數開發商所采用的“以住養商”模式,第一層含義是住宅領域賺取的資金,成為商業地產的敲門磚;第二,利用現有項目里的住宅銷售,開發后期商業;第三,原有住宅開發團隊為主,嫁接到商業地產開發,強調團隊的在學習能力。絕大部分在商業地產的開發理念,依然是照搬住宅開發模式,追求“短、平、快”。大多數商業采取散售模式,以至于商業地產開發的一開始,就是“竭澤而漁”。而商業地產的本質是商業經營,而非地產開發。商業經營資金回流周期長、速度慢,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培養才能取得高額利潤。況且,主力店和次主力店在供求失衡,獲得話語權的當下,早已對多產權物業深惡痛絕,甚至提出物業必須持有,而開發商卻原則上要求銷售為主,被動持有,招商團隊被夾在中間,左右為難,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無視消費水平,定位過于高端
目前幾乎所有的地級市商業綜合體,同質化嚴重,絕大多數定位中高端,而忽略城市級別差異帶來的產業差異、人口總量差異、經濟水平、收入、消費能力等區別,盲目走高端。導致主力店和次主力店在選址中,就人口或GDP基礎指標不符合要求而敗走麥城。比如主力店超市唱要求在1-3管理范圍內,常住人口在10萬左右,而區區一個地級市市區所有人口也就不過幾十萬。根本不符合商家基本選址指標,僅憑招商團隊的“關系”是無濟于事的。
輕視地段,不顧市場培育期
地段包括了較完善的交通、教育、醫療配套。并且,地段是商業歷史積累、業態發展、經營水平、建筑形態、歷史文化、消費習慣、人流集聚等悉數構成,并支撐起來的綜合概念。并不是一個所謂的5-10萬的綜合體就能改變的,尤其是地級市的綜合體更準確講是商業“集合體”。想要改變原有城市商業格局,再造一個城市副中心,只會是癡人說夢。是不是好地段,最終是商家說了算。為何?因為商家對于市場經營遠比半路出家的住宅開發商專業,而且商家對地段的認識往往是經過流血流汗花錢買來的教訓。
在前期預招商階段,商家非常感興趣且爭著入住的地段,一定是好地段或具備較大發展潛力的項目,反之很可能是商業綜合體的墳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