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方案適用范圍。
適用人員
(1)營銷副總經理參與項目獎金分配,不參與銷售提成;
(2)營銷部經理、副經理及其他人員均參與項目銷售提成,不參與項目獎金分配。
(3)本方案和組織構架不含樣板房管理員和吧臺服務人員,且樣板房管理員和吧臺服務人員不參與提成分配。
適用產品
該薪酬方案適用于武漢經開萬達廣場可售的產品,即為底商、步行街、寫字樓(SOHO)。
適用周期
工作周期內,因二期開發時間不確定,暫定18個月。
二、薪酬分配測算基礎及概述。
銷售收入
253560萬元,營銷費用為6339萬元(2.5%)。
銷售周期
因二期開發時間不確定,本項目暫定銷售周期為:2010年7月~2011年12月,即18個月。
薪酬分配原則
營銷部經理及其他人員薪資構成為:底薪+提成±其他獎懲。
注:餐補按330元每月計算,五險一金公司繳納部分統一按照“底薪2370元交納929.04元,經理個人所得稅按傭金的20%計算,其余員工按傭金的15%計算。銷售期暫按18個月計,考慮項目偏遠,擬建議置業顧問工資為1800元/月,銷售主管工資為3000元/月。
三、營銷部各崗位底薪。
營銷部各崗位人員在試用期期間(其中編內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編外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的底薪經理級別減500 元,其他減300元??蛻羧藛T和策劃人員工資根據工作能力和工作性質不同會有高低,但底薪總額不超。
四、提成方案。
銷售顧問及銷售主管按個人銷售回款額1.4-2.2‰的比例提成;
客服人員含主管和收款員,提成總額不超過回款總額0.6‰;
策劃人員設置4人,提成總額不超過回款總額的0.5‰;
營銷部經理、副經理共設置 3人。營銷部經理不超過0.3‰、銷售、策劃副經理各不超過0.2‰;
設立回款總額的0.1‰作為公共獎勵基金;
以上人員餐補、個稅等從營銷費用中另行列支;具體明細如下:
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對營銷做出貢獻人員的綜合獎勵等機制,集團規定其提成總額相加不超過項目銷售總額0.1‰(經開項目為0.1‰)由項目公司總經理確定使用方案及發放辦法。
五、薪酬分配。
考評方法
細化營銷部人員工作任務,根據績效進行考評,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含考評辦法);
①考評內容:業績考評與綜合考評;
②考評周期:月度考評、季度考評、半年考評和年度考評;
③業績考評:置業顧問(含銷售主管)為70分,部門經理(含營銷部經理、策劃經理、銷售經理、客服主管)為50分,策劃人員及客服人員為40分;
④綜合考評:置業顧問(含銷售主管)為30分,部門經理(含營銷部經理、策劃經理、銷售經理、客服主管)為50分,策劃人員及客服人員為60分;
⑤考評成績評判:
a.置業顧問業績考評成績作為末位淘汰制的標準及傭金發放比例的依據,月或季度或半年累計銷售總套數排在末位的,且綜合考評成績倒數第一者,予以末位淘汰。
b.營銷部非置業顧問人員業績考評成績作為傭金發放比例的依據,綜合考評成績作為淘汰標準,連續3月綜合考評成績不及滿分的60%予以淘汰。
提成基準
根據銷售回款額按集團審批比例提成
傭金的發放比例及方法
在房款全部付清時發放提成總額的80%,入伙后發放10%,辦理項目產權初始登記備案后發放10%。
特殊客戶提成標準
按照正常提傭方式辦理。
離職人員傭金管理辦法
中途辭職或被辭退,則剩余部分提成不得提取,該部分獎金轉至其職務代理人下,按上述獎金管理方案予以執行。
明確個人所得稅的支付
個人所得所部分由公司從營銷費用中另行列支。
結算日期
每月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