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通過甄別央企和上市房企的財務數據發現,無論是央企還是民企,房企在土地爭奪中的底氣除了源自自身品牌和資金實力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與銀行的親疏程度。事實上,部分優質房企獲得的開發貸已經是銀行攬儲的“成本價”。如某知名房地產企業2016年中報顯示,去年上半年,該公司長期借款的利率區間為4.41%-4.90%。
要知道,對于多數中小銀行來說,其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一般保持在4%-4.5%之間。也就是說,如果給“地王”企業融資,這些銀行很可能是“貼本”放貸。即便不貼本,利潤也是微乎其微,這對于“唯利是圖”的銀行來說是難以想象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現象卻是比比皆是。其原因就在于,銀行在“地王”企業身上失去的利益,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補回來,甚至是加倍補回來。而這個渠道,當然是以中小實體企業為主的“弱勢群體”了。
眾所周知,多少年來,國內的銀行一直都占據著“世界最賺錢銀行”的寶座。如果按照貸款利潤率來測算的話,可能每家銀行都能排在全球企業排行榜的前列。更為重要的是,銀行利潤的來源并不是那些效益最好的市場主體和經濟實體,而是原本就過得非常艱難、盈利狀況不佳的市場主體和經濟實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從中不難看出,中小企業的融資負擔有多么沉重。
自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央行已經向市場投放了100多萬億資金。按理說,應當出現流動性過剩的現象。可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實體經濟仍然面臨十分嚴重的融資難問題。不僅如此,融資貴的矛盾也嚴重困擾著實體企業,阻礙了實體經濟走出困境。原因何在?就在于銀行通過各種渠道將資金轉向了少數大型企業和國有企業手中,且以接近和低于“成本價”的方式發放,留下的空缺就由中小實體企業來填充了。甚至可以說,要不是為了彌補低價發放貸款留下的利潤空缺,銀行可能一分錢也不愿意發放給中小企業。
必須高度重視的一個事實是,雖然我國還沒有完全實行利率市場化政策,但是,從銀行的放貸行為來看,甚至比實行利率市場化的國家和地區還要“自由”得多,甚至可以打著各種招牌,在利率之外收取各種各樣的費用,吞食各種各樣的利益。與民企爭利,已經成為經濟復蘇和企業走出困境的最大攔路虎。
想一想,占用了主要信貸資源的大型企業、國有企業,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能夠得到銀行貸款“成本價”的支持,其他企業還如何貸款融資?經濟還怎么能夠具有活力和競爭力?企業還怎么去參與國際競爭?而這些占用了大量信貸資源的企業又因為賺錢太容易,大多沒有心思和動力去創新,經濟復蘇的難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說,面對“地王”企業可以按照“成本價”獲得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除了進一步證明房價為什么降不下來之外,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實體經濟為什么會出現如此嚴重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銀行如此作為,將使得房地產綁架經濟的矛盾更加突出,使我國經濟、金融的風險更快地向房地產領域轉移,最終可能會將風險轉化為危機。這進一步告訴我們,目前經濟問題的關鍵之一在房地產,核心在銀行。能否解開這個結,就看銀行有沒有風險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了。而銀行責任感尚需相關法規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與約束。